1. 詢比條件
本詢比項目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飛行區助航燈光回路絕緣值提升維護項目已由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詢比人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詢比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比。
2. 項目概況與詢比范圍
2.1 本詢比項目的建設地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飛行區。
2.2 本詢比項目的建設規模:對飛行區助航燈光回路絕緣值提升維護。
2.3 本詢比項目的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4 本詢比項目的標段劃分(如果有): /
2.5 本詢比項目的詢比范圍: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飛行區助航燈光回路絕緣值提升維護項目全部施工內容。
2.6 其他(如果有): /
3. 參選人資格要求
參選人必須在參選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條內容的詳細證明資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將被視作不能滿足,并承擔參選文件被拒絕的風險。
3.1 參選人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3.2 參選人必須具有有效的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
3.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參選,否則其參選將被拒絕。
3.4 參選人必須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5 財務要求:參選人必須具有2024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須蓋有審計單位公章,并且包括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兩部分的完整報告)和 2024 年 10月~ 2025 年 9月期間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3.6 參選人必須具有至少1個類似項目業績。
類似項目是指自2022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時間(以竣工日期為準)獨自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在人民幣300萬元(含)以上的機場助航燈光工程施工業績。
參選人須提供工程名稱等相關信息,并附有效的中標(選)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以及項目竣工驗收相關材料,業績認定以項目竣工驗收相關材料上顯示日期為準。
3.7 參選人擬派的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注冊在本企業的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
3.8 信譽要求:
(1) 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 對存在以下情況的參選人,詢比人有權拒絕其參選:
① 進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缺陷、不誠信、黑名單供應商目錄;
② 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項目中標、中選后,存在因中標、中選人責任而未簽訂或未履行合同等行為,并給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損失的供應商;
3.9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選。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此期間工作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持資料前往北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甲3號北樓412室)購買詢比文件。
登記資料包括:
(1) 營業執照復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
4.2 詢比文件及資料售價 200 元,售后不退。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參選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09 時 30 分,地點為 北京市順義區首都機場四緯路中國服務大廈A區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
備注: 參選人遞交參選文件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1) 授權委托書原件(格式見本詢比文件 第八章 參選文件格式“二、(二)授權委托書”)(無需密封);
(2) 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原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參選文件,詢比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詢比公告在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詢 比 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首都機場四緯路
聯 系 人:高松宇
代理機構:北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甲3號
聯 系 人:邢洪超、戴逸、馬惟肖
電 話:010-85343451、13720054706
電子郵件:jichang@cbwtc.com